为什么招生向特定地区倾斜
经过上下调研、集思广益、反复制订,2014年9月4日出台的《实施意见》,兼顾促进公平与科学选才两个方面。在促进公平方面,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尤为引人注目。
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和措施的第一项,就是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包括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在东部地区高校安排专门招生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
近年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采取多项措施,不断缩小区域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差距。《实施意见》提出到2017年缩小至4个百分点以内,从6个百分点到4个百分点,虽然只有两个百分点之差,但要实现并不容易。俗话说:“百上加斤易,千上加两难。”在高考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高考录取率的差距已经降到6个百分点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缩小2个百分点,任务更为艰巨。
虽然部属高校属地招生的计划比例已经从2007年的34%降至2014年的22%,但还要继续努力,严加控制,加大投向中西部及入学机会偏低的地区,尤其是没有部属高校的13个省区。控制属地招生比例不仅要看部属高校在本省市招生的比例,更应该考虑到该省市中央部属院校的数量、录取人数和全体考生的比例。因为目前我国部属高校布局很不平衡,多个人口大省只有一所部属高校或“985工程”高校,这与人口较少的直辖市有多所部属高校或“985工程”高校不同,因此控制属地招生比例还应根据具体高校的情况区别对待。
《实施计划》还提出: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相当有道理。不同地区经济、文化和教育水平确实有所差异,在中国这么一个城乡二元结构的社会里面,很多农村的学生受教育条件远远不如都市里面的学生,起跑线就不同。如果不考虑政策倾斜的话,重点高校录取农村学生的比例会有所下降。这样做重点大学的录取人数会相对均衡一点,至少较难出现重点高校尤其像北大、清华的录取高度集中在一些省会城市的那些所谓“超级中学”或者“明星高中”,而有的县多少年出不了一个的现象。
高考制度本身就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阶层流动的功能,高考改革政策的制订应该要有维护社会公平的意识。不过,要使政策落到实处,最好还能制订一些比较具体的可操作的细则或办法。在《实施意见》发布的第一时间,9月4日上午笔者在接受搜狐网采访的时候就曾指出,如果没有一个刚性的操作规程,高考移民等现象都有可能出现,所以“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还需要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以促进选拔的公平性、客观性。另外,户籍改革之后,现在农业户口逐渐取消了,对农村考生需要有明确的界定。
果真,媒体近来报道,有越来越多的县城领导不再送子女去省城读书,而是送往贫困县的高中就读,与农村孩子争夺政策照顾的机会。于是要求堵住“高招扶贫”政策漏洞的呼声渐起,甚至有人怀疑对招生向贫困地区倾斜的政策。笔者认为,要将这一善政用好,确实需要进一步制定更加精细的政策,主要是防止外地来的高考移民。
其实,无论采用什么招考方式,那些在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较丰厚的家庭中成长的孩子,如果能够做到与贫困家庭孩子同样刻苦攻读,往往还是能够获得一定的优势而上大学,世界各国各地区都是如此。因此,即使有部分考上重点大学的机会被农村中家庭条件较好的学生获得,只要他们是通过自身勤奋学习而获成功,“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这一政策就有其积极意义。
台湾地区从2006年开始逐步实行高校招生中的“繁星计划”,即为实现“高中均质、区域均衡”理念,以近三年未曾有学生进入名牌大学的高中为对象,给予这些学校一两个名额,让学校来选择其优秀的学生进入名牌大学,以弥补城乡差距。这些高中大部分位于较偏远的地方,“繁星计划”在相当程度上实现了初衷。这对我们具有启示意义。
即使无法做到尽善尽美,招生政策也要向特定地区倾斜,逐步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人数。
为什么自主招生安排在高考后
随着《实施意见》的发布,高校自主招生的改革作为改革招生录取机制中的一项主要措施受到广泛关注。《实施意见》非常明确地提出的“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这样的具体措施,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会影响其他措施的执行,在选拔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目标不变的情况下,从报名条件、操作程序,到考核方式、考核内容,乃至于招生规模以及录取结果等,都将围绕这一变化做出调整,因此高考后自主招生是贯穿自主招生改革的核心措施,是本次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的主线。
高考后自主招生的改革,集中体现本次改革的问题导向,致力于解决目前争议较大的问题,特别是“小高考”现象、“掐尖”大战、对中学教学的影响和选拔公平体现不足等四个热点问题。具体来说,高考后的自主招生,高校通过笔试先筛选一轮的必要性大大下降。同时,由于考生对自己高考发挥情况有了基本确定,高校和报考考生之间的选择关系也有了微妙的变化。考核时间的后移,以往高考前考生四处奔波赶考的情况不再存在,降低了对高三阶段中学的教学秩序以及考生备考的影响。而高考成绩这一目前最具公信力的因素直接应用在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当中,便于更好执行信息公开政策,促进了公平、公正。
在解决问题的基础上,高考后自主招生在面向未来的探索方面有两点值得关注:一点是高考后自主招生将重点探索更加完善的综合评价体系。高校要按照自身特点和培养目标,选择部分专业或者专业类,制定相应选拔办法和综合评价体系。要确定考核程序和标准,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和考核评价,把包括考生的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这些信息综合在一起,形成综合评价,选拔出适合学校培养要求的考生。更加值得关注的另一点是本次自主招生改革对未来招生录取机制改革方向的探索。高考后自主招生从考生、中学、高校、省级招生机构要一起在现有整体录取机制基础上探索新型的招生录取机制,可视为对未来可能采用的改革措施的试验,符合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定位。所以这次自主招生改革相比以往的自主招生是一次理念的改变,将形成“统一高考+考生申报+高校自主招生”的新录取模式。
在选拔合适生源上,一方面,自主招生中高校是执行的主体,因此本次改革从整体来讲,对高校的生源选拔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以预想,考核集中在高考后到录取前的时间段,高校选拔方案必须要精确到每一天的工作。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要更进一步细化定位,高校应该对此有更加明确定义和解释,能够在之后资格审核与考核过程中按照逐步深入的标准执行。另一方面,高考后进行自主招生,高校将面临关于考核科学性、操作规范性、结果公正性各方面的巨大压力。毕竟考生高考结束了,能否进入到一个学校自主招生结果可能会是决定性的因素,同时高校面临人情请托事项如何杜绝,高校的考核结果能否经得起推敲,会否对其科学性质疑,这些都需要高校重点考虑和提前规划。毋庸置疑,高考后自主招生减轻了考生压力,促进了考生合理定位。
为什么要实行分类考试
国务院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一个重大改革举措——“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分类考试是指高职院校的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相对分开,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具体的改革举措有几个方面:第一,高职院校的考试招生在考试方式、内容、时间上与普通本科院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考生如果参加了分类考试,并且已经被确定录取之后,可以不参加统一高考。第二,明确了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学校毕业生参加考试的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参加由省(市)或者学校组织的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部分的考察就使用其高中学业考试的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第三,继续保留考生通过参加普通高考进入高职院校的通道,但要大幅度减少比例,使“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成为主渠道。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到2017年成为主渠道。
分类招生考试是适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评价制度。一方面它体现了职业教育的类型特征。另一方面,高职院校依据“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成绩,自主确定多样化的录取标准和录取方式,扩大了学校的招生自主权,健全了灵活多样的高职录取制度。再次,学生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多渠道多样化成才,促进职业教育面向人人。
近年来,一些地方(如浙江、上海)的改革试点取得明显成效,为落实《实施意见》提供了宝贵经验和实现路径。一是特色化的统考统招——高职考试科目少于本科,但增加高职特色科目,突出职业技能;二是面向中职毕业生的高职单考单招——调整科目分值结构,缩减部分文化科目分值,增加专业相关理论知识或专业技能考试的分值权重;三是校考校招——试点学校实行单独报名、单独考试,提前录取,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当年统一高考;四是“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实行“自主测试、参加高考、综合评价、提前录取”模式,尝试将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纳入招生评价体系,将发展性评价与一次性评价相结合。五是免试升学——在教育部、人社部等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的优秀中职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升入省内高职院校学习。有的地方从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角度,探索把试点范围有计划扩大到普通高校应用型本科专业。如上海的方案提出,改革应用本科专业招收“三校生”考试模式。2018年起,在上海市高等学校应用本科专业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中,高等学校依据文化素质(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学习水平考试、思想品德评价等)和职业技能(专业技能学习记录情况等)及统一考试成绩进行录取。
毋容置疑,高职分类考试有利于构建起职业教育学生“学习有基础、就业有技能、升学有通道”的持续发展之路。因此,改革过程中,要坚持规范管理,加强省级统筹,确保公平公正。坚持“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提高技能考核科学性。相对于传统的文化知识纸笔考试,分类考试的命题、考试形式、组织管理等方面会发生很大的变革,并在一定程度上会倒逼普通高中的教育改革,需要深入的理论研究并在实践中持续探索。坚持正确方向,避免改革异化。实践中要始终避免三种倾向:一是盲从倾向,不考虑实际需要;二是简单化倾向,使改革流于形式,没有实效;三是“放水”倾向,降低标准录取学生。总之,分类考试使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个性特长和兴趣爱好,既可以选择“学术高考”,也可以选择“技能高考”,促进学生多样化成才。
如何培养学生自主选择能力
《实施意见》中提出: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实施意见》中提出: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因此要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显然,培养学生自主选择的能力成为应对新高考改革的关键。自主选择课程是实现学生个性化成长的关键。因此未来高中教育,不仅要继续丰富选修课程,扩大学生自主选课的范围;还要探索允许自主选择必修课,真正让课程为学生成长服务,减少“课程标准配置”。
面对改革,学校不仅要丰富“课程超市”,更要基于老师和学生的教育互动培育生成性课程。在五中,师生可以自行设计课程,学校负责整合校内外资源为他们“保驾护航”。依据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学校继续对必修课程进行调整。对现有高中必修课程内容进行科学拆分。针对学业水平测试的合格性考试、等级性考试分别设置基础课程和拓展课程。加紧制订和修订针对本校学生的课程标准和教学指导。将部分以往适用于自主招生、学科竞赛、大学衔接等校本选修课程内容与必修课程整合,逐渐升级为校本必修课程,来强化学生的学科能力。
目前高考英语改革及高中英语教学改革整体思路已经基本明确,考查将落实到听、说、读、写综合能力上。多年前,五中对英语教学就提出了“以应用为导向”的改革思路,开发出“酷乐英语”“英语剧场”等选修课作为课堂教学的拓展和延伸,深受学生欢迎。考虑到学生英语水平的差异,我们又先后引进了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授权的技能拓展项目和青少年领导力课程。我们的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组织,从这些成熟的国际课程中汲取英语教学经验,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文化敏感度和民族自信,批判地吸收外来文化优势,传播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学校还聘请校外英语培训名师组建了合作课程开发团队,参照英语国家课程标准,针对一般英语水平的学生“定制”了选修课,让不同层次的学生都能体验到课本以外的课程,把握更多语言学习和运用的机会。
同时,以走班制为突破口,实现课程实施多样化,才能把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走班学习是学生自主选择课程的必然结果,是课程实施多样化的体现。当前围绕“全员走班制”的争议很大,主要原因在于各地各学校发展不均衡,办学条件、人事制度、财政供给、学生需求存在差异。
北京五中与许多学校类似,走班课程是从选修课程开始的。基于行政班的走班教学模式,对学生“放权”,来自不同年级,具有不同特质、爱好和学养的学生可以在自己选择的课堂上崭露头角,至今已经实行20年。经验证明,走班课程经历一个从选修到必修,从边缘到中心的过程。新高考改革促进学生自主学习,自主选择课程,也必然推动高中走班课程的扩大。
为什么保持外语分值不变
《实施意见》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作出了原则部署,其中提出要“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对于此前社会上不绝于耳的“降低高考外语分值”甚至要求“外语退出高考”等等的种种议论作出了明确回答。这是基于我国中学外语教学现实情况和国家人才培养长远需要作出的重要决策。
对高考改革中降低外语科目分值的讨论,实质上是如何看待外语教育在整个国民教育中的地位。有人认为,高考外语科目在高考总分中所占比重过高,导致高中学生把过多的时间用于英语备考,挤占了母语语文和其他学科的学习,不利于对祖国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弘扬,而且浪费了学生宝贵的学习时间。这种观点有失偏颇。把母语和外语学习对立起来,很难说是文化自信的体现。
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思维和交流工具,也是人们参与社会活动的重要条件。在当今全球化信息化的时代,外语能力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公民必备的基本素养之一。学习和掌握一门外语,就等于多了一双眼睛看世界,对于扩展视野、开发智慧潜能、提高人文素养、改善思维方式、培养跨文化交流能力,都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正因为如此,世界各国莫不把外语教育作为国民教育的重要部分。如欧盟把外语能力作为基础教育阶段关键能力培养的重要方面,仅次于母语能力。目前,欧盟绝大多数成员国要求中学生毕业时必须掌握两门外语。在中国经济总量居于世界第二位、国际地位日益提高、国人对外交往日益频繁的时代背景下,很难想象在一个拥有13亿人的泱泱大国中,大多数人仍然生活一个封闭的语言环境当中,不能在国际舞台上与其他国家的人们自如交流。无论是提高国人的外语基本素养,还是培养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外语教育在国民教育中的地位不能削弱,只能加强。
外语教育一直是我国基础教育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英语因其世界通用性以及计算机语言、科技术语等领域的广泛应用性,是外语教育的主要语种,我国绝大多数中小学均开设英语课。教育部2003年颁布实施的“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中,英语必修课程学分为10个学分,与语文、数学同等,是所有高中学生获得基本的英语语言能力的共同基础,此外,为满足不同学生的就业选择、升学深造以及个人的兴趣和发展需要,还要求开设6个模块的选修课,供学生在修习必修课的同时或之后自主选修。应该说,新课程标准突出了外语教育在基础教育阶段的重要地位,既考虑到了学生的共同基础要求,也提供了多种选择,以适应个性需求,并兼顾了英语教学工具性和人文性的有机结合。
毋庸讳言,在现阶段,我国的高考对基础教育特别是高中教育具有非常强大的“指挥棒”作用。高考的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方式以及考试成绩分值的些微变化,都会对高中教育教学产生很强的导向作用。正因为如此,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将外语特别是英语科目同语文、数学并重,一起列为统一高考的科目,并保持分值不变,明确了英语作为考查学生在高中学习阶段基本学习能力和思维能力、支撑学生专业学习和个人发展的基础性、通用性科目的地位。也就是说,今后,语文、数学、英语还将采取国家统一标准和统一考试的形式,是学生必考的科目。这样的安排,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相一致,也有利于引导高中的外语教学。但也要承认,我国中学英语教学模式也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很多中学的英语教学往往是作为一门学科来进行授课,教师习惯于讲授语法知识点,或者只强调英语学习的工具性,轻视其人文性。在考试中,又过分注重对语法、词汇的测试。这是导致目前中小学“哑巴英语”的重要原因之一,这就需要对高考英语考试内容和方法进行深入系统的改革。
在现阶段,高考外语实行两次考试是适宜的。首先,两次考试基本上能够满足考生的要求,可以消除考生考试偶然失误的可能性。其次,由于高考的高利害性和高风险性,不可避免地带来考试组织管理的高成本,考试次数过多,势必增加社会成本。同时,一年两考是一项技术性极强的复杂工程,并不简单是考试次数的变化,涉及能力量表、成绩报告、题库建设、试题质量、等值处理等多种技术环节,因此高考外语一年两考的组织实施工作必须由具有较高公信力的专业化的考试机构来承担,这样才能够保证考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为什么说改革体现大局意识
国务院《实施意见》无疑是我国恢复高考制度以来最重要的一次方案,确定了未来的改革蓝图,直面众多现实的挑战,以期达成考试招生所体现的三项基本价值和原则:体现社会公平和公正;体现考试招生的科学性,服务于人才选拔;引导中小学教育健康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成才。
《实施意见》虽未能满足各方的利益诉求,但却表明了一种担当和大局意识。众所周知,高考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利益博弈十分复杂。在出台之前,自下而上的讨论已经经过了若干轮,部委委托的重大课题重点科研立项一个接一个,教育部也成立了招生考试专门的国家级咨询机构从事高考改革方案的调研,这说明国务院的规定不仅仅是自上而下的政策程序,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更不是其他政治或经济改革的教育演绎。担当,指的是政府在各种利益博弈的过程中,敢于负责勇于负责。有了这个历史性的担当,矛盾虽不能全部化解,但可以减少不少改革的杂音和离散力。所谓大局意识,指的是各部门各方面尽管可以有自己的利益诉求,但是“实施意见”也暗示,不能仅仅从本部门利益出发,在招生录取上“随意”搭政策的便车。而此前的考试招生之乱象,无不与政策搭便车有关。每一次改革,总不能服务于所有利益群体的利益,具体说,总会有受益的群体,也可能出现利益受损的群体。不难看出,国务院及主管部门的担当显而易见。国际经验也表明,成熟的社会必须是有体现社会公正意识的社会。如果社会公正不能得以体现,这个社会一定是有问题的。大局为重告诉我们,我们一己的利益可能增加,也有可能减少,但是社会不能没有公正,我们也没有任何理由以自己的一己之利,与社会公正相对立,相抗衡。因此,体现社会公正就是最大的“大局意识”。
就本次改革目标看,从取消艺术体育特长生加分、到高考逐步取消省考,再从自主招生安排在高考后进行、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逐步取消录取批次,到尝试学分互认和转换等,涉及面如此之广,必须引起重视。不把改革想复杂,就不会出现改革过程的顺利。只有改革细化了,才能为成功埋下了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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