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洛阳日报 日期: 2011-08-01 18:10:56 |
高考录取工作正在进行中,7月31日从市招办获悉,从8月1日起,已被录取的考生可到指定地点领取自己的考生档案。集中发放档案时间为8月1日至8月25日,8月25日后发档时间由各区服务中心结合本区实际另行安排。 据介绍,为了更好地服务考生,市招办在各区设立了服务中心:涧西区:洛阳理工学院附中(原轴一中);西工区:市三中;老城区、瀍河回族区:市一中;洛龙区:市八中(注:洛一高属于洛龙区)。职高、职专学校等对口升学的考生到市三中领取纸介质档案。录取期间,考生可凭准考证到各区服务中心查询录取情况。接到录取通知书后,考生凭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到高中学校所属的各区服务中心领取纸介质档案。各县(市)和吉利区的考生录取查询、领取纸介质档案,可到各县(市)区的招生考试服务大厅进行。 市招办有关负责人提醒考生,根据有关文件精神,高考考生档案保存期为录取结束后半年,保存期满后,各级招办将把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退回到原毕业中学,高考的报名登记表、志愿表、体检表(卡)等有关表格将按秘密级材料销毁。(洛阳日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李燕锋通讯员郑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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